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实验学校新建项目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实验学校新建项目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实验学校新建项目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三楼(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广采竞[2021]002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实验学校新建项目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及安装一套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包括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供货及安装(交钥匙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安装验收合格后质保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三楼)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三楼开标室)。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2. 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3. 疫情防控措施
1)在采购活动前,根据参与人员规模研究制定活动预案,科学安排座位间距,缩短工作时间,设置场内外提示牌,现场准备好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品,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
2)每家投标供应商到达采购活动现场人数不得超过 2 人,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参与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在进入现场时,须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标专家不得应答参加评审活动。
4)凡进入开采购活动现场人员,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本人健康码,按要求戴好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5)开评标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6)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 号文执行。
7)鉴于当前疫情,如有特殊情况或新的政策,另行公告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8)根据常财购〔2020〕21 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评标现场提供纸质承诺书。信用承诺人为单位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承诺人为个人的,须经本人签字。(格式见附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实验学校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5号E栋
联系方式:孔女士0519-81592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三楼
联系方式:丁先生18068771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 话:18068771212
附件一:
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实验学校新建项目
隔油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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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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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实验学校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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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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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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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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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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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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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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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复印件应该相符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进行汇总,并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